健康保险卡(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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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项目
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
20万
意外残疾或烧伤
重大疾病
10万
意外医疗
1万(100元免赔、100%赔付)
住院津贴
100元∕天(3天免赔)
重症 监护 津贴
200元∕天

 

【责任免除摘要

福佑专家人身意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伤残及烧伤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 流产、分娩;
3) 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所致事故;
4) 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 置身于任何航空装置或空中运输工具(但不包括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
6) 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7) 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8) 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
9)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守护专家意外医疗(推广版)团体医疗保险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0) 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流产、分娩、腰部扭伤、视网膜脱离、椎间盘突出、牙齿修复、牙齿矫形、视力矫正、理疗、整容所产生的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1)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12) 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行为所致的事故;
13) 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吸入或注射药物;
14) 置身于任何航空装置或空中运输工具(但不包括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
15) 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16) 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17) 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
18)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守护专家住院定额团体医疗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住院定额津贴保险金的责任:

19) 未告知的既往症;
20) 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以及其他遗传性疾病;
21) 鼠疫、霍乱、淋病、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
22) 精神和行为障碍;
23) 不孕不育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妊娠、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堕胎、分娩、人工生殖、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24) 预防性手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牙病治疗、美容、矫形、安装假肢、视力矫正手术及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25) 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26) 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7) 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
28)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以上除外责任中所指的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29) 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以及其他遗传性疾病;
30) 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期间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
31)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32) 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33) 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4) 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
35)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的,对该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投保说明】

投保规定:本保险卡身故受益人只限法定受益人。投保信息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所订立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确认投保信息之前,请了解投保险种的详细内容。
激活期限:本卡激活后保险责任方可生效,激活有效期以卡片上的有效期限为准。
激活限制:激活本保险卡必须由被保险人操作。激活本保险卡所需提供的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其他投保信息结合户籍资料是确认被保险人的唯一依据且不得更改,请务必准确提供。
保额限制:每一被保险人投保 “中民健康保险卡”以1份为限。
投保年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18周岁至45周岁。
职业类别:限1-3类人员投保,4类及4类以上人员不予承保(详见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
保险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障期限为一年, 该卡所对应的保险责任于成功申请激活后选择的保险起始期次日零时生效,保险责任终止时间为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
投保信息:成功申请激活后,电子投保信息会发送到投保人指定的邮箱地址。投保人可凭“中民健康保险卡”账号及密码在本公司网站www.picchealth.com查询投保信息。本卡为索赔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激活后不接受撤保、退保、加保及更换被保险人,请投保人注意保存。


【理赔须知】

理赔范围:被保险人因从事4类及4类以上职业工作及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范围内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属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理赔申请:发生保险事故后,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建议发生之日起三天内)凭“中民健康保险卡”账号向深圳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中民保险经纪将派专人协助理赔。保险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条款履行给付责任。(详情参见《中民健康保险卡服务手册》

 

本卡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佑专家人身意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条款》《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守护专家意外医疗团体医疗保险责任条款》《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守护专家住院定额团体医疗保险责任条款》《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责任条款》
本卡中意外医疗保障与住院津贴保障的就诊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重大疾病的确诊限定为地(市)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以上所有告知、条款及相关声明我已经阅读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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