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任免除摘要】
1、《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守护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4)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所致事故; 5)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守护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流产、分娩、椎间盘突出、牙齿修复、牙齿矫形、视力矫正、理疗、整容所产生的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行为所致的事故; 5)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吸入或注射药物; 6)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畅行无忧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4)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所致事故; 5)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吸入或注射药物; 6)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7) 被保险人乘坐从事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 8) 被保险人在客车、轿车和火车的车厢外部,轮船的甲板之外,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9) 被保险人从事探险、特技表演、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3) 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