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诊医疗 |
1、2、4、9 |
- 被保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处方和病历
-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如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
-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
- 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 提供医院出具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期间的病历
- 手术证明
-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或烧伤程度鉴定书
- 意外事故证明(凡主张意外伤害引起的必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 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 被保险人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还应提供意外事故失踪证明和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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