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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19    浏览次数:8607

【产品特色/优势】

● 护理保障 全国首推

由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推出的第一款全国性长期护理保险,具有专业护理保障功能,让您率先体验国际潮流。

多种保障 全面无忧

涵盖长期护理、老年护理、身故等保障内容,细致周到的呵护,给您无忧的健康生活。

● 保费豁免 人性关爱

缴费期间,一经确定需要“长期护理”,将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同时继续拥有我们为您提供的各项保障,人性关爱尽显。

● 充足保障 真心关怀

进入长期护理状态后可以每年领取保险金,直至60周岁,与老年护理保险金相衔接,给您实实在在的保障。

● 关爱老年 后顾无忧

60岁开始领取老年护理金,无需诊断证明,更可在百岁之际领取关爱保险金,真正关爱老年健康,让您享受便捷的保障。

● 健康管理 健康生活

为您提供费用补偿的同时,还提供针对您个人健康状况的专业健康管理服务,带给您高品质健康生活。


【产品形态】

适用人群:对长期护理及老年护理有一定保险需求的客户

销售方式:主险

保险期间:至100周岁

交费方式:趸缴、5年、10年、20年缴费

投保年龄:6-59周岁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长期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及之后每届满一年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60周岁。

老年护理保险金:在被保险人60周岁之后(含60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老年关爱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额外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老年护理保险金。

保费豁免:在缴费期间内,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并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后仍符合该状态的,豁免其后的各期保险费。


【保障示例】

张先生,30岁,投保保额10万元全无忧保障计划,选择了20年缴费期,年交保费15600元,40岁时因车祸不幸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70岁时不幸身故——

张先生获得的保障为:

长期护理保险金:10万×12%×20年=24万

老年护理保险金:10万×12%×10年=12万

身故保险金:10万×5-12万=38万

合计74万元。

张先生交纳的保费为:

15600元×10年=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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