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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27    浏览次数:3770

        若能做到合理用药,可减少大量药害和60%的浪费。1987年WHO提出合理用药的标准是:①处方药应为适宜的药物;②在适宜的时间,以公众能支付的价格保证药物供应;③正确地调剂处方;④以准确的剂量、正确的用法和用药日数服用药物;⑤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

     (1)合理用药的原则

        1)明确诊断。针对适应症选药,这是合理用药的前提。尽量认清疾病性质和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用药所有解决的问题,对因、对症并举,选择有针对性的药物和合适的剂量。

        2)根据药理学特点选药。根据初步选定拟用药物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知识,全面考虑可能影响药物作用的各种因素,扬长避短,仔细制订包括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投药时间、疗程长短、是否联合用药等内容的用药方案。应抱着“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的态度,争取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目的。

        3)及时完善用药方案。用药过程中既要认真执行已定的用药方案,又要密切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包括必要的指标和实验数据),判定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及时调整剂量或更换药物。

        4)强调个体化。任何药物的作用都有两面性,既有治疗作用,又有不良反应;同时还有药物的相互作用。不同病人对药物作用的敏感性也不同,使情况更为复杂。因此,用药方案要强调个体化。

        (2)什么是好药

        不是进口药、新药、贵药就是好药,最适合病情、毒副作用最小的才是最好的药。任何药都不可能完全无毒副作用,关键在于正确使用——趋利避害。比如治疗一般性感染,应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常用药物入手选药,只要病原菌对所用药物敏感,就可获肯定疗效。

        中药也有毒副作用。很多人认为中药无毒副作用,可以任意选用、长期服用,这种认知是有问题的。 “本草”在提到一种中药的“性”、“味”后通常都紧接着注明它的毒性大小,现代药学家掌握了生物化学等先进检测方法,发现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比《本草纲目》中所列出的要多得多。由于中药安全性研究薄弱,随着中药应用越来越广泛,近年来对常用中药的不良反应的报道越来越多。比如由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叫停的鱼腥草注射液,至少含有48种化学成分,主要检测成分是甲基正壬酮,而究竟哪种成分对哪种细菌有抗菌消炎作用却不清楚;云南白药中毒可引起少尿、无尿、血尿、蛋白尿、血尿素氮及肌酐增高,甚至发生急性肾衰竭而致死亡。中药毒副作用及不良反应不仅在于药物本身的毒性,也在于用药不当所造成的损害,如人参、艾叶、知母等都有产生中毒反应的报道,这与剂量过大或服用时间过长等有密切关系。现代科学发展到现阶段,对中药这一特殊物质还面临着不少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

        西方的药片最初是从草药和矿物质中提炼出来的。之所以要提炼就是因为人类在使用这些原始药物的时候总有三点不满意的地方:一是功效不够强,二是功效不专一,三是毒副作用太大。随着工业的进步,化学和生物化学工艺的进步,逐步确定了药物的有效化学成分,并提炼出功效强,作用专一,而毒副作用小的现代药片。

        (3)根据不同人群的用药特点合理用药

        1)儿童

        小儿特别是新生儿和婴幼儿各系统器官功能不健全,肝脏对药物的解毒作用和肾脏对药物的排泄能力低下,因而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此外,新生儿的体表面积相对较大,粘膜嫩,皮肤角化层薄,局部用药过多、过久易导致毒性反应。

        长期服用某些激素类药物,如地塞米松、泼尼松等激素可导致儿童生长发育迟缓,引起骨质疏松而发生骨折;还可能使儿童体内蛋白质、脂肪、糖等营养物质发生代谢紊乱,抑制蛋白质的合成,减少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和再吸收。此外,还容易造成儿童免疫功能下降,诱发多种感染性疾病等。

        过量服用维生素可导致中毒;维生素A过量可引起毛发枯干、皮疹、瘙痒、厌食、骨痛、头痛、呕吐等中毒症状;维生素D过量可引起低热、呕吐、腹泻、厌食、甚至软组织异位骨化、蛋白尿、肾脏损害等症;维生素C服用过量可引起腹痛、腹泻等症。

        长期大剂量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小诺霉素、新霉素等,会导致儿童的听力下降,严重者可使听神经发生变性和萎缩,从而导致不可逆转的耳聋、耳鸣。长期服用磺胺类消炎药,会抑制肠道正常菌群的生长而发生维生素K缺乏症,出现鼻出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对乙酰氨基酸(扑热息痛)在小儿发热时常用,但倘若每日用量超过3克,便可能发生急性中毒,甚至可以引起致死性肝损伤。当小儿体温达到39℃以上必须干预时,可酌情采用物理降温;并请医生做进一步处理。

        过量使用复方甘草片因该药含有阿片粉的成分,故1岁以内的婴儿每次仅能服用1/4片,倘若用量过大,便可导致阿片中毒,出现急性呼吸衰竭。

        2)老人

        老年人由于各重要器官功能逐渐衰退,对药物的吸收、排泄、代谢、分布及其作用与青壮年迥然不同。实验证明,肝脏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酶的生成与活性随增龄而降低;老年人的肾单元随增龄而减少,肾小球的滤过率及肾血流量均减少50%左右,80岁以上老年人的肾单元仅为青年人的1/3,肌酐清除率降至青壮年的1/3以下,使药物的排泄受到限制。老年人体内水分和肌肉组织逐渐减少,脂肪相对增加,这会引起药物分布的变化,如亲脂性药物巴比妥、地西泮(安定)等,可能在脂肪组织内蓄积,产生持久作用。因而,氨基比林、保泰松、苯妥英钠,巴比妥、四环素等药物在老年人血液和及组织中浓度增加,半衰期延长20%~50%。有的药物如地西泮等半衰期,老年人比青壮年延长4~5倍。这些是老年人对药物的敏感性增强和易发生毒性反应的重要原因。

        同时,老年人往往身患多种疾病,用药种类较多,易产生药物不良的相互作用,甚至严重的毒副作用。事实上,老年人也常是药物相互作用所致不良反应最易受害的人群。但是老年人自我感觉较迟钝,主诉较少,易被医生忽视;而药物的不良反应又常与病情本身的恶化很难鉴别。老年人用药应注意以下几点:

        a.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合理选择药物,增强药物费用和效果意识。

        b.用药种类尽量少,以减少药物相互作用造成的复杂关系;多病并存者,用能兼顾各种疾病的药,避免重复使用相同或类似的药。

        c.从小剂量开始,根据年龄、体重、肝肾功能及病情,考虑个体化剂量。

        d.简化用药方案,勤随访、及时评价疗效、修订方案,加强用药指导和监测,避免忘服、漏服、错服药品。

        e.熟悉所给药物的实际来源、厂家和效价(不同厂家的产品效价可能不同,对于一些药性较强、量效关系严密或对患者当前治疗有重大关系的药,更须格外注意)。

        3)孕妇及乳母

        妊娠期用药:妊娠早期被认为是药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受精卵3~8周为胚胎期,从第4周开始,胚胎的器官开始发育,并迅速发育至第3个月。这期间是器官发育最活跃的时候,也是药物最容易干扰胚胎组织细胞正常分化的时期,可能导致胎儿流产、畸形或器官功能缺陷,此期尽可能不用药。

        但是,妊娠期的合并症、并发症并不少见,不能讳疾忌医,应向有经验的医生咨询,全面考虑母体与胎儿双方面的需要后慎重选择,做到合理用药。也不要轻易使用非处方药,要谨遵医嘱。

        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医学界将药物分为5级:a、b、c、d、x,危害程度从a到x依次增加,a 级最安全,x级最危险,孕妇禁用。b级比较安全,c级不能排除风险,d级有风险证据,具体使用要权衡利弊。a 级药物数量较少,如一些维生素类和营养药,但过量使用同样会对胎儿不利,如维生素A每日超过15000单位(常用的鱼肝油丸每粒含维生素A10000单位)可致胎儿颅面发育异常、先天性心脏病及神经系统畸形。同样的药物,给药途径不同,胎儿的影响也不一样,以静脉给药的影响最为直接。一种药物的安全级别不是“终身制”。例如,1968年因1例致畸的报道将氯喹划入d类,此后长时间再没有新的负面信息出现,氯喹划回到b类。某些药物会有两种不同的危险等级,一个是常用量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这说明药物的安全是建立在一个允许量的平台上的。

        孕妇用药要遵循以下原则:

        a.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b.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用。

        c.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择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时,则应终止妊娠。

        d.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e.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f.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与医生协商,根据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哺乳期用药:在母亲的乳汁中浓度较高的药物,通过哺乳均有可能影响婴儿。医生给哺乳母亲用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有:①有没有必要给哺乳母亲使用这种药物,可向儿科医生和其他专家咨询;②使用对婴儿最安全的药物;③调整母亲服药和哺乳时间,如给婴儿哺乳后母亲立刻用药,或在婴儿的较长睡眠前用药,将婴儿可能接触药物的量降至最低。

        哺乳母亲禁止使用的部分药物包括:红霉素、四环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磺胺类、甲硝唑、甲丙氨酯(眠尔通)、安定类、吲哚美辛(消炎痛)、硫脲嘧啶、反射性碘131和125、西咪替丁(甲氰咪胍)、氢氯噻嗪(克尿塞)。

        哺乳母亲可慎重使用的部分药物包括:阿司匹林、氯林可霉素、巴比妥类、口服避孕药、酚酞、奎宁、异烟肼、青霉素、链霉素。

        (4)服用西药的十种常见禁忌

        据统计,在我国每年有500万人因服药方法错误而住进医院,其中20万人因此丧命;每年500万聋儿中也有50万是此原因所致。此外,还有很多根本不知道是由于服药方法错误而导致的危险,时时在我们身边发生。以下就是最常见的十大错误服药方法。

        随一日三餐服药药品说明书上写着“一日三次,饭前服用”,意思是将一天24小时平均分为3段,每8小时服药一次。如果把3次服药时间都安排在白天,会造成白天血药浓度过高,带来危险;而夜晚又达不到治疗浓度。而“饭前服用”则是指此药需要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如果刚吃进一堆零食,那此时即使是在“饭前”,也不等于“空腹”。而“饭后服用”则是指饱腹(餐后半小时)时服药。

        躺服药躺着服药,药物容易黏附于食道壁。不仅影响疗效还可能刺激食道,引起咳嗽或局部炎症;严重的甚至损伤食道壁,埋下患食道癌的隐忧。所以,最好取坐位或站姿服药。

        干吞药有些人为了省事,不喝水,直接将药物干吞下去,这也是非常危险的。干吞药一方面可能损伤食道,另一方面由于没有足够的水来帮助溶解,有些药物容易在体内形成结石。

        掰碎水溶后吃有些人自己“吞”不下药或怕孩子被药片噎住,就自作主张地把药掰碎或用水溶解后再服用,这样不仅影响疗效,还会加大药物的不良反应。所以,除非医生特别嘱咐或药物说明书上写到,否则不要这么做。不过如果是中成药,对于常见的大粒丸剂可以用清洁的小刀或手将药丸分成小粒后用温开水送服,还可以用少许温水将药丸捣调成稀糊状后用温开水送服。

        用饮料送药正确的服药方法是用温度适中的白开水送服。牛奶、果汁、茶水、可乐、咖啡、酒精等各种饮料都会与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影响疗效,甚至导致危险。如:绿茶不宜和铁剂同服,绿茶和铁剂同服时,绿茶中的单宁酸会吸附铁,且抑制柠檬酸铁的吸收,从而降低药效;解热镇痛药不宜和可乐等碳酸饮料同服可乐等碳酸饮料的pH值介于2.5~4.2之间,属于酸性饮料,而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在碱性环境中容易溶解;可乐与阿司匹林同服时,会抑制药物的溶解、吸收,延缓效果出现;酸奶和骨质疏松症治疗药双磷酸盐类并用时,酸奶中所含的钙会吸附药物,造成药物的吸收不良,丧失药效。有些药物不会在胃中溶解,而只在肠道中溶解,被称为肠溶剂。这是因为肠溶剂的表面有一层包衣,能够抵抗胃的酸性环境,而溶于碱性环境。当牛奶和肠溶剂一起服用时,由于牛奶中和了胃酸而使其成为中性环境,使得肠溶剂在胃内被中和、溶解掉,从而失去疗效。

        对着瓶口喝药这种情况尤其多见于服用糖浆或合剂。这样做一方面容易污染药液,加速其变质;另一方面不能准确控制摄入的药量,要么达不到药效,要么服用过量而增大副作用。

        多药同服多药同服时,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就很难避免,甚至还会引起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例如,服用避孕药的同时如果服用了抗结核药物或防止脑溢血的药物,就可能导致避孕药失效。如果怀疑自己正在或即将服用的几种药物可能产生不良相互作用,一定要主动向医生或药师咨询,但不可自行随意停药或换药。

        喝水过多这样会稀释胃酸,不利于药物的溶解吸收。一般来说,服固体药物时,喝1小杯温水就足够了。对于糖浆这种特殊的制剂,建议喝完糖浆5分钟内不要喝水。

        服药后马上运动药物服用后一般需要30~60分钟才能被胃肠溶解吸收而发挥作用,其间需要充足的血液参与循环。而马上运动会导致胃肠等脏器的血液供应不足,药物的吸收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服药期间随意饮食不是只有中药才讲究饮食禁忌,西药也是一样。服药期间不合理的饮食会降低药效,严重的还可能危及生命。例如服用降血压药、抗心绞痛药期间应该忌喝西柚汁、忌吃含盐高的食品;服用治疗头疼药期间忌饮酒;解热镇痛药不宜和卷心菜同食等。具体可以咨询医生。

        (5)中药的服用方法及禁忌

        1)服用原则

        服用中药的首要原则是要在正规医院中医的指导下服用。

        2)给药途径

        中药的传统给药途径,除口服和皮肤给药两种主要的途径外,还有吸入、舌下给药、粘膜表面给药、直肠给药、皮下注射、肌内注射、穴位注射、静脉注射等多种途径。并不是一提到中药,就要联想到汤药。

        3)煎煮方法

        煎药的器具:最好用陶瓷器皿中的砂锅、砂罐,因其性能稳定,不易与药物发生化学反应,且导热均匀,保暖性能好。其次可以用白色搪瓷器皿或不锈钢锅。

        煎煮方法:煎药用水量以淹没药材2厘米左右为宜。将药材用冷水浸泡约20~30分钟,有利于有效成分的充分溶出,又可缩短煎药时间。先用武火煮沸,改用文火维持微沸状态10~15分钟即可。一剂药可煎2~3次。解表药及其他芳香药物不能久煮,矿物、骨角、贝壳类及补益药应文火久煮。同时还要注意特殊入药法,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冲服等。

        4)服药方法

        服药时间:应根据肠胃情况、病情需要及药物特性来确定。峻下逐水药宜清晨空腹时服用;缓下剂宜睡前服用;驱虫药、攻下药及其他治疗胃肠道疾病的药宜饭前服用;消食药宜饭后服用;安神药宜在睡前30分钟至1小时服;急性病则不拘时服药。

        服药多少:一般疾病服药,采用每日一剂,分二至三次服用。病情急重者,可每隔四小时服用一次。

        服药的冷热: 一般汤药宜温服;如治寒证用热药,宜热服;发汗解表药不仅热服,还要温覆取汗;至于热病所用寒药,如热在肠胃,患者欲饮冷者可凉服;对于丸、散等固体药剂,除特别规定外,一般宜用温开水送服。

        5)用药禁忌:

        配伍禁忌:某些药物相互作用,会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目前医药界公认的药物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服药饮食禁忌: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一般而言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此外,根据病情不同,饮食禁忌也有所区别。如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类食物;寒性病应忌食生冷;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脾胃虚弱者应忌食油炸、粘腻、寒冷固硬、不易消化的食物;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

        (6)合理使用家庭小药箱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提高物质、文化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身体的健康。现在大多数家庭会准备“小药箱”,放些常用药品。一些患者病愈后也会将未用完的药品保存下来,以备有病时再用。但是“小药箱”备用不当也能发生大问题。如过期药品、假劣药品、错用滥用药、一次性药具处置不当,都是用药安全的隐患。家庭常备小药箱,要注意存放和使用方法,否则,会导致严重问题,后患无穷。

        1)家庭备药的原则

  a.根据家庭人员的构成和健康状况。如有老人和小孩,要特别注意准备他们用的药。家有高血压病人、结核病人、冠心病病人、癫痫病人等,治疗这些疾病的药物应常备不断;家庭药箱严禁混入家庭成员易过敏的药物(常见过敏药物有:1.抗生素:青霉素、链霉素、先锋霉素等; 2.解热镇痛药;3.磺胺类药;4.安眠镇痛药;5.止泻药:痢特灵、氟哌酸等;6.中草药:穿心莲、双黄连、羚翘解毒丸、云南白药等。)

  b.选择不良反应较少的药品。这类药品的不良反应已得到充分临床证实,一般说明书上都有明确说明,容易发现和预防。新药由于上市时间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的不良反应,不适于家庭备用。

  c.选择疗效稳定、用法简单的药物。尽量选择口服药、外用药。

        d.选择常见病、多发病用药。

        e.一般药品都有保质期,过期药危害大,家庭小药箱备用应少而精,除个别需要长期服用的品种外,备量一般够三五日剂量即可,且3至6个月应清理一次。

  2)家庭备药如何贮存

        合理贮存:药物常因光、热、水分、空气、酸、碱、温度、微生物等外界条件影响而变质失效,应避免高温、光照和潮湿。因此家庭保存的药物最好分别装入棕色瓶内,将盖拧紧,放置于避光、干燥、阴凉处,以防变质失效。部分易受温度影响的药品,如胎盘球蛋白、利福平眼药水等,应入冰箱冷藏室内保存;而酒精、碘酒等制剂,则应密闭保存。

        许多药品说明书中有“密封,阴凉处保存”的字样,密封的含义是隔绝空气,避免药品氧化,也避免潮湿空气的进入,造成药物潮解。阴凉处是指不高于20℃的环境中,如果是“冷处”,就应在2℃~10℃环境中,一般冰箱的冷藏室可以满足要求。但是并不是温度越低越好,许多液体制剂就不宜冰冻,而且像胰岛素等一些自用注射液更不能冰冻。药品的变质是不可逆的,例如生物制品,多数需要冷藏,如果在高温环境中存放一段时间后再冷藏,也无法弥补前一段的损失,所以,药品保存条件应均衡始终。

        药品还应合理分类摆放。外用药和内服药应分开摆放,这样才不易在匆忙中拿错,最起码应在药箱中用不同颜色的口袋包好,标记清楚。更不要将用空的药品瓶子或盒子装其他药品,一旦搞忘记就容易搞错发生误用。

        注意有效期与失效期:药品均标注有效使用期和失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有毒副作用,不能再使用。进口药外包装上的药品有效期有三个英文字母缩写“EXP”表示,后面紧随的是药品有效日期。一般3至6个月应检查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药品一旦过期变质就应彻底销毁,以防流入不法分子之手。最好的办法是将过期变质的药品交回医院药房进行集中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如果自行处理,防护不当或者散发空气中,可能造成过敏意外。

        3)家庭备药对症才治病

        一般每个家庭都会准备用药,但不能因为有自备药可用就助长自己错用和滥用药物。要注意掌握基本的用药常识。用家庭自备药,自己给自己看病,药物选择不好会出现一些极端的情况。

        如有的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病人晚上咳得很厉害,服用药箱里的强效镇咳药,以为镇咳作用越强越好,同时又睡眠不好,再加服家庭小药箱的安眠药,想好好睡一觉,没想到,第二天发现老人在睡眠中因痰咳不出来而出现严重呼吸困难,经抢救才能脱险。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病人急性发作时痰多、咳嗽,服用强效镇咳药物会加重呼吸道阻塞和炎症,导致病情恶化。咳嗽痰多应服用镇咳祛痰的药物。

        又如很多人在感冒时,习惯服用抗生素类的药,认为感冒通常是由病毒引起的,要吃抗病毒类的药。实际上,吃抗病毒药也只是缓解感冒症状,“治”好感冒根本上要靠增加机体抵抗力自愈,服用抗生素类的药物,对治疗感冒无益,还会增加身体抗药性。

        有些人不根据服药说明和医嘱,而是凭着自己就医积累的经验和感觉,擅自更改剂量。调整剂量应当慎重,处方药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循序渐进地服用,盲目增加剂量,药物毒副作用也相应增加,对自己拿不准如何服用的非处方药,应该咨询专业人士。

        要特别注意的是,服药后一定时间不见效,应尽快到医院就诊,以免耽误病情。

        (7)服用过期药危害大

        7月初的一天,林先生于凌晨1时多被家人紧急送到了市区一家大型医院的急诊室。出发时,林先生尚有意识,到达医院已处于休克状态。家人告诉医生,林先生从前天起就感到头痛脑热,心想这一点小感冒,就在家里吃点药算了,没打算上医院,但服药后约半小时,林先生就全身出汗,当时以为是服药后退烧的正常现象,也就没引起重视,直到准备入睡时,突然发生恶心呕吐并伴头痛头昏,全家人这才慌了手脚,赶紧把脸色苍白的林先生送往医院。

        医生翻开林先生的眼皮看了看,问道:“他自己服用的什么药?”林先生家人拿出了他服剩的药品。医生拿过来仔细一看,指着其中一种口服液说道:“为什么不看看上面的标签?这药已过期一年了。幸好你们带着这些药来,不然,我们的抢救都会走弯路。”

        “只要是药品就都应严格管理并按规定的有效期服用,这一点是不分什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专家告诉我们说,“因此,药品有效期的识别非常重要。目前几乎所有的药品都标注有效期,有效期是指在药品规定的保存条件下保证药物质量的期限,如果不能满足条件,则该期限相应缩短。由于各厂家规定不一,对药品有效期和失效期的标注是不同的,推算也不同。”

        药物有效期的标注有三种常见的方法:

        一是标明有效期的日期,如“有效期至2009年10月”,那么该药可以使用到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就过期不能用了;

        二是标明失效期日期,如果标注“失效期2009年10月”,那么该药只能使用到2009年9月30日,10月1日就过期不能用了;

        三是标明有效期,如果标注“生产日期2007年10月,有效期3年”,那么该药只能使用到2010年9月30日。

        按照规定,进口药品也应标注中文注释,一般按公元纪年,符合我们日常习惯,有疑问时一定要向药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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