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公司:保费30元赔付6万理赔预付机制启动

2007年11月21日

扬子晚报网11月21日报道  昨日,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启动了“十大理赔服务举措”中的重大案件预付机制,在被保险人索赔资料尚不完整的情况下,为一名陷于植物生存状态的少年,一次性预先支付6万元全额赔款。
    这名钟姓少年今年16岁,家住南京浦口区,是南京市一家技校的学生。今年8月下旬,他在下床时忽然摔倒,后因病情严重转诊至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在确诊为“脑出血、脑疝”后实施开颅手术,术后一直处于植物生存状态。由于家庭经济情况不好,目前小钟的十多万元治疗费用,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连借来的钱也已用光,而下一步的救治和康复还需要大笔资金。
    小钟所在学校去年9月曾统一向人保健康投保了学生综合医疗保险,该险保费30元,保障包括意外伤害5000元、意外医疗3000元,住院医疗60000元。在11月初接到报案后,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判断此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过根据一般理赔原则,被保险人必须提供完整的诊断证明和相应发票,如果不能提供,最多只能先付一半赔款,出院后再付另一半。但考虑到被保险人的特殊情况,以及作为一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可以发挥深入调查的特长,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经过对小钟所就诊的几家医院的深入调查、听取医生意见证明后向总部报批,昨日一次性为小钟支付了赔款。(记者: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