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医保实行“湛江模式” 实现多方共赢

2010年11月08日

  位于祖国大陆最南端的广东省湛江市,于2000年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过多年不断改革,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进行合作,如今形成了参保群众、政府、医院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四方共赢的新局面,被誉为“湛江模式”。

  如今,中国全民医疗保险改革逐步深化,温家宝总理还曾两次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逐步发展商业保险,把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湛江市城乡医保改革就在这样的背景中逐步进行。

  2004年和2007年,湛江市相继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91月,湛江市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并轨,实行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积极引入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参与与服务管理,整合了资源,减少了政府成本,确保了制度的平稳衔接。

  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推行双方合署办公方式,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形成了从缴费宣传、医院现场监督、患者导医服务、病案审核和补偿报销、统计分析以及整理归档等流水线工作流程,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进程。

  如今,经过不断探索,湛江市人保健康服务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助保险覆盖全市下辖的11个县(市、区),累计承保人数为600多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的85%以上。其中,2009年超过1.2万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大额补助保险待遇(含特定门诊),人保健康每年为参保群众提供医疗保障责任超过3500亿元。

  在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分为两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20元或50元。前者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8万元;后者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金额达10万元。

  “湛江模式”这种新型的医保改革模式,实行统一的理赔接待、费用审核与支付结算平台,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与补充医疗报销可以一次解决,大大方便了群众的就医和报销。

  这种模式对就医诊疗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增强了理赔审核的主动性,控制道德风险,防范了不合理医疗行为。

  据悉,自中国人保健康全面参与湛江市城乡居民统筹社会医疗保障建设以来,实现了多方共赢,得到了参保群众和地方政府的认可。湛江市也走出了一条符合湛江实际的“城乡一体、市级统筹、商业保险参与”医保改革路子,实现了政府的“为民、利民、便民、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