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3月11日
3月8日,陕西分公司与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正式续签了咸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项目协议。自2009年陕西分公司承保此项目以来,服务人群已由22万提高至48万,大病补充保障由6.2万提升至12.5万。
2011年度,陕西分公司将为咸阳市参保职工提供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服务,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还将精神疾病和结核病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在协议中就保险责任、责任限额、责任免除等作了具体约定,就联合办公的管理形式和细节达成了共识。
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负责同志认为,该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是在政府主导下,以不加重政府、企业和职工经济负担为前提,借助人保健康的优势进行专业运作,以联合办公的方式,改善咸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运行机制,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在提升投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的同时,提供便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