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综合风险管理 “十二五”保险业的新挑战

2011年04月20日

        编者按 “十二五”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基础的重要时期。在这一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

        由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办的一年一度的“北大赛瑟(CCISSR)论坛·2011(第八届)”于2011年4月19日在北京大学举办。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十二五·新挑战:经济社会综合风险管理”。

        本次论坛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罗忠敏,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玉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CCISSR 主任孙祁祥从对“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风险管理问题进行多维、深入探讨。

        强化风险管控

        推动健康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总裁 李玉泉

  健康保险作为一种专业化的风险机制和社会救助机制,具有很强的社会功能,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国家的健康保险远远落后于商业保险,与我们国家巨大的市场潜力是很不成比例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健康保险保费较低,理赔发生频率较高,盈亏平衡周期较长。另外,风险管控难度也制约了健康保险的发展。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控制健康保险的风险。

  第一个措施要大力推进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建设,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大力推进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设,是提高健康保险风险管控能力的核心。首先要建立大集中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通过集中的核保、核赔,实现风险管理的管控。其次要建立专业化的体系,加强自主开发能力,确保产品的生命周期,精心培育核心产品,第三就是开发和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系统,提高利用信息技术对评估、监控医疗风险的能力,第四要建立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提供智力保障。

  第二个措施加强医疗过程的风险管控,避免超额赔付。以前做健康保险,我们都习惯事后费用的审查,实际上我们通过这几年的摸索,医疗风险防范机制,我们称为叫事前的健康管理,事中的诊疗监控,事后的赔付核查。仅仅是事后的赔付核查,健康保险很难实现经营效果,最立竿见影的就是诊疗过程的监控。当然,事前健康管理也非常重要。对医疗过程的风险管控,争取参保人员的配合。

  第三个措施要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参保人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对参保人员进行有关健康生活方式和疾病预防的教育,提高参保人员的健康意识,从而也能够激发参保人员购买健康保险,要使健康教育成为一种高尚的健康教育。与健康教育密切相关的是健康管理,对保险公司来说,对客户开展健康管理,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

  第四个措施要完善健康保险市场结构,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结构,优化市场环境是提高健康保险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保证。健康保障具有社会影响广泛,直接关系到服务民生和社会的进步,是推动我们国家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健康保险是一种国家战略,健康保险产品也不是普通的消费品,健康保险的市场应该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防止对健康资源的破坏性竞争。所以对健康保险这个市场,或者说资源进行破坏性竞争或者过度竞争,不仅会大大加大健康保险经营的风险,而且也会损坏我们保险行业在民众甚至在政府心目中的形象。另外,从大的方面来看,如果健康保险没做好的话,还影响到国家惠民政策。因此,我强烈呼吁,要把健康保险作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并列,在鼓励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同时,对非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业务要实行独立的核算和管理,从而提高我们保险行业服务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