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助力医改攻坚--中国人保健康以创新服务新医改

2011年12月27日

        2011年,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了攻坚之年。日前,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作客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回顾了新一轮医改启动两年多来取得的成效、面临的挑战及下一步的改革重点等。

        访谈中,孙志刚颇为动情地说:“推进医改,是全党、全国、全社会要共同完成的一件大事,一个最大的民生工程,这个潮流不可阻挡,这个势头不可阻挡,我们应该顺势而进,加快推进改革,给全国人民交上一个满意的答卷。”

        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在推进医改,但在改革中都遇到重重困难,有的甚至举步维艰。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行动,是维护十几亿人民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建设、扩大内需的重大发展工程。医改实施两年多来,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为下一步改革打下了好的基础。

        以保险业为例,今年以来,大力发展健康保险业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要求,对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缓解“看病贵”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保险业认真落实国办《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政府委托,积极稳妥参与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经办管理覆盖面有所扩大,经办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以“湛江模式”为代表的服务新医改典型样本。

        作为顺应国家医疗保障体制改革而建立的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在新医改的进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新医改提出的“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要求,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广泛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政府委托业务,形成了以“湛江模式”为典型代表的“政府主导、联合办公、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政府委托业务运营模式。“湛江模式”已经成为我国保险业服务国家新医改的成功实践,为国家医疗体制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各级政府的主导和大力支持下,人保健康认真贯彻保监会、人保集团公司的决策部署,加大“湛江模式”的推广力度,公司政府委托业务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人保健康累计开展了968个政府委托项目,覆盖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5个地市,服务人群达1.25亿人次,累计实现规模保费71.54亿元,市场占有率近55%,处于行业绝对领先地位,是我国在医疗保障领域与政府合作最深入、政府委托业务规模最大、种类最齐全的保险公司。

        在实践中,人保健康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服务内涵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初步探索出了在医疗保障领域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的基本路径和方法。

        服务机制创新。人保健康在补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上,全力协助政府部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效率,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水平,使政府从大量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回归了政府政策制定与监督管理的角色定位,实现了医疗保险监管与经办的“管办分离”,推动了保险业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服务机制创新。

        服务内涵创新。人保健康按照“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的专业化经营理念,在提供医疗风险保障的同时,依托政府的力量构建了健康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平台。人保健康以客户为中心,推出了以“诊疗绿色通道、异地转诊、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四大类十二项健康管理服务;自主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行业第一个健康管理系统,实现了从健康信息收集、健康档案维护、健康风险评估到健康干预服务的全流程管理;探索建立了“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查”三位一体的医疗风险管控机制,以“联合办公”的方式积极开展医疗巡查,全面参与医疗过程管理,有效控制了过度医疗等医疗风险,大大提升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服务方式创新。人保健康不断丰富“湛江模式”的深刻内涵,创新服务新医改的途径和方式。在北京,以“共保联办”的方式成功开拓了平谷区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在江苏,逐步形成了以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为核心、以自费医疗补充保险为特色的政府委托业务发展模式。在天津,积极服务当地政府“全民意外”保障工程,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意外和意外医疗保障。

        从城市到农村,从国家公务员、企业职工到城镇居民,从农民到低保人群、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人保健康广泛深入地融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进程,配合国家“全民医保”的推进,将健康保险服务逐一覆盖到了各类人群,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了参保群众的保障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彰显了保险业参与经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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