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

2012年08月31日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及《朝闻天下》节目相继播出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策出台的相关报道。中国人保健康太仓模式作为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典型案例受到媒体关注。

        新闻中多次出现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保健康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大病住院医疗补充保险联合办公室及人保健康太仓医保结算报销联合办公窗口的画面。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了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近几年,中国人保健康在广东湛江、江苏太仓等地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创新形式,实践证明,不仅这些地方的群众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大病报销待遇,医疗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也有所提高。由于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管控更为严格,医疗服务行为也更趋于合理,总体看放大了基本医保的保障效用。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解读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时表示,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能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二是可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三是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

        大病保险的这种承办方式,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指导下,结合中国国情,对公共服务管理和运行模式所做的大胆探索和创新,国际上先例并不多。采用这种方式的基本想法是,在以保公平为基础和目标的前提下,更好的发挥市场竞争在提升效率的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相关视频:
        1、8月30日《新闻联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策今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