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5日
尊敬的客户:
为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充分发挥保险保障机制作用,现对您已购买或即将购买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倾情守护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进行扩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扩展责任保障内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扩展责任:
1. 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经指定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适用本条款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
2. 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经指定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适用本条款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
二、扩展责任有效期
自2020年2月5日零时起,至2020年7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三、特别说明
1. 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开始之前,被保险人已经医院确诊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不属于本合同扩展责任中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伤残保障范围,本公司不承担扩展责任。
2. 对于公告前后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实行统一的理赔标准。
四、释义
1. 指定医院:指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