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
1、理赔流程

2、理赔申请资料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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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
应备文件 |
文件代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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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 |
1、2、4、9 |
被保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处方和病历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如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 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提供医院出具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期间的病历 手术证明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或烧伤程度鉴定书 意外事故证明(凡主张意外伤害引起的必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被保险人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还应提供意外事故失踪证明和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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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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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 |
1、3、4、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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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日额保险金 |
1、3、4、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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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医疗保险金 |
1、3、4、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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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5、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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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保险金 |
1、8、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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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保险金 |
1、1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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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1、9、10、11、12、13 |
3、报案须知
请在就诊或其它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本公司报案受理部门。发生就医治疗的,请您在72小时内进行通知,发生意外及其他重大保险事故的,请您在24小时内进行通知。
通知内容为出险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出险地点和现状以及联系人等。
通知方式可采用电话、传真、柜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全国服务电话:4006695518
4、申请须知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理赔申请:
信函申请: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理赔申请"字样,并请认真注明您的客户号及姓名,随信附上相应的事故证明材料原件。
柜面申请:按照保险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携带相应的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到公司进行申请 。
5、领款须知
一旦您的理赔申请经本公司审核批准,本公司将根据您在提出理赔申请时选择的领款方式进行付款,具体有如下几种方式:
若您选择银行转账的领款方式,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以便公司及时进行处理。
若您选择柜台领款方式,则公司将通过信函、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到本公司指定的地点领取保险金。在您前来领款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理赔通知书(若以信函的方式通知)等证明材料。
若您需要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保险金,需要向被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上面载明委托权限、期限并经您本人签名。此外,还需要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