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认购中国人保资产货币1号资产管理产品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认购中国人保资产货币1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本产品由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发行并担任产品管理人,公司认购人民币0.5亿元本产品份额。
本产品的投资范围为: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活期存款、15个月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5个月以内的逆回购协议、剩余期限在450天以内的债券(不包括可转债);在保监会注册发行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公司投资人保资产发行的金融产品属于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人保资产、人保资本及人保投控签署<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征求了公司独立董事书面意见。本次公司认购人民币0.5亿元本产品份额,该重大关联交易属于《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的单笔交易,按照《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不再履行内部审查程序。
本产品在产品类型、资金投向和受托管理人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资产配置需求,收益较高、风险可控,固定利率条款在当前利率下行背景下,能有效防范利率下行风险,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具有积极影响。
根据中国保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与人保资产、人保资本及人保投控签署《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征求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公司认购人民币0.5亿元本产品份额,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属于《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的单笔交易,按照《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不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公司与人保资产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和为53.5亿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