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认购中国人保资产安心债富资产管理产品重大关联交易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认购中国人保资产安心债富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本产品由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发行并担任产品管理人,公司认购人民币0.5亿元本产品份额。
本产品的投资范围为:A股股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不包含ST、*ST类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法规允许的分离交易式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基金、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及债券回购、短期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另外,本产品还可以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参与分级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利率互换、国债期货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仅限于套期保值目的)。
本产品收取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市场上同类型资产管理产品,处于合理区间之内。
优化公司大类资产配置结构,提高投资资产收益率。 公司投资人保资产发行的金融产品属于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人保资产、人保资本及人保投控签署<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征求了公司独立董事书面意见。本次公司认购人民币0.5亿元本产品份额,该重大关联交易属于《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的单笔交易,按照《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不再履行内部审查程序。
本产品在产品类型、资金投向和受托管理人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资产配置需求,收益较高、风险可控,固定利率条款在当前利率下行背景下,能有效防范利率下行风险,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具有积极影响。
根据中国保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与人保资产、人保资本及人保投控签署《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征求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公司认购人民币0.5亿元本产品份额,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属于《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的单笔交易,按照《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不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公司与人保资产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和为54亿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