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6年]21号

2016年09月08日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保监罚〔2016〕15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给予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