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1日
案例背景
2010年12月,投保人X女士(投保地:四川省攀枝花市)为其13岁女儿小青投保了一份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元,保障期20年,趸交保费5328元。2025年1月,小青因脑瘤医治无效在上海(出险地)离世,X女士向四川分公司报案并提出理赔申请。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由国家主导、政府推动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并为其费用提供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一般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长期护理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由商业保险公司自主开发,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长期护理保障。
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对象和保障内容
政策性长护险的保障对象通常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已达六个月或预期持续六个月以上的重度失能失智人员。保障内容不同试点城市略有差异,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包括头面部清洁、洗发、口腔清洁、协助进食/水、协助如厕、排泄护理、协助翻身叩背排痰等日常起居护理项目。二是提供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包括给药、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皮肤外用药涂擦、压疮预防等一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三是为轻中度失能失智人员及高危人群提供功能维护等训练和指导保障,预防和延缓失能失智。
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不限地域,面向广泛的客户群体,所覆盖的失能等级较全面,通常涵盖轻、中、重度失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