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加强反洗钱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2011年08月11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70号)就加强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主要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股权变更时,投资资金来源应当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二是新设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以及重组改制后的保险公司应当符合相应的反洗钱要求;
        三是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中应当包含申请人最近两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高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反洗钱工作,保险公司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四是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收集、汇总上报本公司的反洗钱信息,及时掌握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注重防范化解洗钱风险;
        五是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不断强化反洗钱意识、提高反洗钱水平;
        六是保险公司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积极协助反洗钱行政调查和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的调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