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受理须知

2024年03月07日

  1.保全申请书的填写,应由申请人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书,涉及保险合同号、客户姓名、保额、险种、金额、申请人签名、转账账号填写项目不得进行涂改,其他填写内容出现错误时,需申请人在涂改处签名更正。

  2.投保人申请“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变更”等项目,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可在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上签名以示同意或提供书面同意证明(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签名)。

  3.申请办理新增险种、增加保额、复效时应填写申请书背面的健康及财务告知书,并由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一起签署。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保单服务的,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温馨提示

  保全批单是变更保险合同的一种补充文件,经过签章后附贴在保险单上,与保险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您妥善保管。如丢失保全批单,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批单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