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14时38分,东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执行昆明-广州任务时,在广西梧州市上空失联并坠毁。机上载有乘客123人、机组人员9人。事故发生后,人保健康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云南分公司、广东分公司已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处置小组,针对此次事故,开通以下应急服务举措:
一、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主动多渠道获取事件遇难和受伤人员名单,排查客户出险信息。
二、提供7*24小时报案受理及理赔咨询服务。人保健康全国统一客服报案电话95518(健康险)。
三、提供理赔绿色通道服务。安排专人对客户提供全程理赔指导,启动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材料,第一时间提供理赔服务。
四、免保单理赔。对因此次事故导致身故的客户,实行无保单理赔,免提供保单。
五、联系方式:
人保健康总公司:13366080803
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13908781156
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1361022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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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保健康启动“东航客机坠毁事故”应急预案
2022-03-22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要求,下列机构《保险许可证》发生变更,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0103
许可证流水号:00031208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06年03月29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5、27、29号远洋大厦18楼A座、19楼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督局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571-28918898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0100
许可证流水号:00031211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15年06月19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5、27、29号远洋大厦18楼C座、D座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督局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571-28918898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0112
许可证流水号:00031222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15年11月20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大街427号邮政楼7楼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督局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0571-23616336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建德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0182
许可证流水号:00031210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12年06月28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2号5层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督局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571-64717988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萧山营销服务部
机构编码:000085330109001
许可证流水号:00031209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07年07月10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市心南路133号新世纪广场C座803、804、809室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督局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571-82719191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0701
许可证流水号:00030829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08年03月11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118号创新大厦一号楼11层1101-01室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华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2年03月02日
联系电话:0579-82398592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1001
许可证流水号:00029392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07年10月15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福贸大厦5楼501-505室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4日
联系电话:0576-88673751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0401
许可证流水号:00032030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08年03月14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国浩广场11A、11B1、11B2、11C、11D、11E1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兴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2年2月17日
联系电话:0573-282718892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0301
许可证流水号:00029875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08年03月11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001室、3002室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州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2年02月22日
联系电话:0577-28919386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330601
许可证流水号:00029505
业务范围:经营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08年01月31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601号好望大厦2幢2402、2403室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绍兴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0575-8812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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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及下辖机构关于变更业务范围公告申明
2022-03-18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保险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买保险的过程中,有时会听到这样的说法“投保容易理赔难”,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科普几个关于理赔的小知识,用以案说险的方式,让您了解理赔小常识。
案例一:关于免赔额
2020年9月份,王某为本人投保了1份医疗保险,后于2021年1月因“跟骨骨折”住院治疗,理赔报销时,因理算金额不足1万元免赔额,实际赔付金额为0元,客户对此表示不理解。
小编课堂:
免赔额是指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的,虽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但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
像市场上常见的医疗险,保险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有不同额度的免赔额。也就是说,在保险公司赔付前,客户需先自行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超出免赔额的部分,保险公司才会按照合同约定报销。
案例二:关于等待期
2019年5月12日,滕某为家人投保了1份医疗保险,2019年5月13日生效,后被保人于2019年6月3日因“重症肺炎、II型呼吸衰竭”住院治疗,理赔时,保险公司因出险时间在等待期内而拒赔,滕某对此表示不理解。
小编课堂:
等待期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公司将对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
一般情况下,保险产品都设有一定时间的等待期,如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意外险没有等待期。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案例三:关于责任免除
2021年2月,金某为本人投保1份医疗保险,后于2021年6月因“尺桡骨骨折术后”住院治疗,理赔时,经保险公司审核,客户投保前曾因“尺桡骨骨折”住院治疗,本次出险属于条款约定责任免除,保险公司拒赔,客户对此表示不理解。
小编课堂:
责任免除又叫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范围或种类。
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法》规定对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保险人有提示或明确说明的义务,未尽提示或说明义务的,免责条款不生效。
任何保险产品都不是万能的,总有一些不能赔付的责任内容。投保人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保的险种都包括对哪些事故的赔偿,哪些是除外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在发生事故之后,清楚到底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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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15”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理赔常识知多少?
2022-03-17
“3.15”又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金融机构都会开展一系列的教育宣传活动,那么金融消费者应知道的八项基本权益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带您进一步了解这八项基本权益……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温馨提示:金融消费千万种,财产安全放首位
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温馨提示:虚假宣传要分清,风险提示要看清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温馨提示:强买强卖要拒绝,自主选择要记牢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温馨提示:办理业务享平等,公平交易是正道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温馨提示:合理投诉效率高,依法求偿享公道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温馨提示:金融素养需提升,接受教育早起跑
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温馨提示:差别对待惹人恼,充分尊重不可少
八、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温馨提示:个人资料不外传,信息安全要保障
人保健康始终秉承中国人保“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光荣传统,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用行动传递人民保险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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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15”教育宣传周|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
2022-03-15
人保健康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要求,积极开展一系列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主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实现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奠定公平公正的价值基础,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有保障和更可持续等维度促进金融消费公平。以教育宣传活动为契机,促进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创新,推动解决“数字鸿沟”。聚焦日常生活涉及的服务场景和高频事项,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推进银行业保险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0日
活动口号
共促消费公平 共享数字金融
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活动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围绕如下四大主题开展:
一、持续推动解决“数字鸿沟”,实现消费公平最大化
公司严格落实《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从切实解决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在金融领域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出发,拓展线上线下教育宣传渠道,大力推进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的教育宣传;
持续推进《人保健康关于积极开展老年群体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使用体验。同时不断优化线上理赔、保全、续期等服务功能,优化适老服务流程,推动解决特殊群体的“数字鸿沟”等问题。
二、聚焦特定区域,扩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对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追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法定基本权利集中开展教育宣传,使消费者充分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
加强数字化技术应用,策划开展系列线上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进一步扩大教育宣传覆盖面。
三、加强资管新规教育宣传,利用风险提示引导消费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
针对投诉反映焦点、社会关注热点、新业态盲点等及时开展风险提示,有针对性的进行案例警示、风险提示和普及教育,提示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防范保险的销售误导风险,增强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重点聚焦个人信息安全、非法集资等问题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醒消费者注重个人信息、金融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侵害。
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公司诚信文化建设
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把金融政策解读、依法合规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夯实员工的诚信经营思想基础,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意识,营造人保正能量的良好氛围;
以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对照检视内控合控工作中的不足,并及时改进,确保将诚信融入公司经营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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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保健康启动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2022-03-14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党中央部署,2月21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第八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巡视反馈和整改工作进行集中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月22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情况。组长裴显鼎分别向人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罗熹和人保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罗熹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讲话。
裴显鼎在反馈时指出,上次中央巡视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人保集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得到加强,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落实金融工作“三项任务”,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工作取得新成效。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还不够到位,履职的政治担当不够强,对国有保险企业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认识不够深刻,“人民保险”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把握中国特色保险事业发展规律有不足;服务实体经济不够扎实,发挥风险保障功能有差距,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有短板,坚持惠民导向、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够到位,统筹发展与安全能力不强;深化改革不到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差距,严的氛围没有形成,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洁风险,“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裴显鼎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把握中国特色保险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履职的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国有保险企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做优做强保险主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险需求。二是全面落实金融工作“三项任务”,坚守保险本源,聚焦国家战略,有效管控风险,发挥好保险的保障功能和资金支持作用。三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结合金融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切实强化严的氛围。四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建设,结合人员队伍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五是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一体整改、全面整改。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人保集团党委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增强金融报国情怀和事业心责任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把党的领导体现到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金融业务工作、严格队伍建设管理的实际行动上,坚守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统筹研究、有效应对,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大局。要强化金融改革政治担当,坚决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提高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解决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巡视如果发现问题不解决,反而会产生“稻草人效应”、“破窗效应”,引发问题泛滥。人保集团党委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要求,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以巡视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沟通协调,坚持系统思维,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到位,金融主管监管单位要结合职责督促金融企业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并以下看上检视整改自身履职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主动加强巡视整改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综合用好巡视成果,对典型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深层次问题加强顶层研究,推动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标本兼治。
罗熹表示,这次中央巡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保集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全面、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针对性强、指导性强,集团党委深受教育、深受警醒、深受震动,坚决拥护、全部接受、全面整改。集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集中反馈会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三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重要标尺。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集团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制定严谨细致、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问题导向、综合施治,确保巡视发现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三是用好巡视成果,强化整改实效。从集团党委班子抓起,扎实履行“两个责任”,推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系统政治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心怀“国之大者”,坚守“保险姓保”,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集团的职责使命,积极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驻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中央组织部有关局负责同志,人保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现场反馈会议;集团级高管,专职监事,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团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巡视办、驻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各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京子公司巡察办/纪委办主要负责人、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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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2022-02-24
因山西分公司及所辖太原中支、双塔西街营销服务部近期进行职场变更,目前已收到山西银保监局批复,当地银保监局要求在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迁址公告,公告具体内容:
1、事由:营业场所变更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机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00号7层、8层
机构编码:000085140000
联系电话:0351-8399592
2、事由:营业场所变更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
机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401号云水假日大酒店3层8301-8303、8306-8313、8315-8318、8321-8323
机构编码:000085140100
联系电话:0351-5253711
3、事由:营业场所变更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双塔西街营销服务部
机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401号云水假日大酒店3层8305、8319、8320
机构编码:000085140106001
联系电话:0351-525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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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山西分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双塔西街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公告
2022-01-30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已换发《保险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511500
许可证流水号:00086192
批准日期:2008年07月06日
业务范围: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决定。
机构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中段22号1-2层
发证日期:2022年01月14日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宾监管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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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关于换发《保险许可证》的公告
2022-01-27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已换发《保险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511400
许可证流水号:00086223
批准日期:2008年11月18日
业务范围: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总公司批准,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机构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道西段99号万景金府威尼斯37栋4层2号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21日
公告号:37号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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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关于换发《保险许可证》的公告
2021-12-31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已换发《保险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085511000
许可证流水号:00085316
批准日期:2008年03月06日
业务范围: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总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机构住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榕树巷8号“锦秀福沃城”4-2、4-3、4-4、4-5、4-6号
发证日期:2021年12月01日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江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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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