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险的奇妙世界!在这里,每一步都蕴含着保障的力量。今天,我们特别聚焦“承保”这一重要环节,为您揭开它神秘而关键的面纱。
承保之名,意义深远
“承保”,简而言之,是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人的申请,并同意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风险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行为。它标志着保险合同的正式成立,也是保险保障旅程的起点。
深入解析健康保险承保流程
1.投保申请: 投保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提交投保申请。
2.核保审查: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后,会对投保资料进行审核,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决定是否接受投保申请及承保条件。
3.缴费保费:投保人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4.出具保单:保险公司核保通过,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会出具正式保险合同(即保单),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合同生效: 保险合同正式生效,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为何承保如此重要?
承保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建立信任与合作关系的关键一步。它不仅确保了保险产品和投保人需求的匹配适应,还通过精准的核保审查,控制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为后续的理赔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承保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确保了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温馨提醒
在投保过程中,请务必如实填写投保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核保工作。这不仅有助于您获得更精准的保障方案,也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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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知识】承保名词释义大放送:解锁保险旅程的关键一步!
2025-06-17
【金宣月】理赔中的名词释义
随着国民生活品质的飞跃,保险已成为众多家庭不可或缺的“安全网”。但“投保易,理赔难”的顾虑时常萦绕心头。真相究竟如何?让我们一探究竟,名词释义大集合,轻松理解理赔每一步……
一、保险事故,保障范围的灯塔
保险事故,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报案及时,权益有保障
2023年1月,客户刘女士为本人投保了1份住院医疗保险,后于2023年11月,因疾病住院接受治疗,住院期间客户通过客服热线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告知了本人患病、就诊、现状等相关情况。
小编课堂:
刘女士及时通过官方客服热线报案,确保了理赔流程的顺畅启动。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免赔额,理性看待的“门槛”
2023年9月份,王某为本人投保了1份医疗保险,后于2024年1月因“跟骨骨折”住院治疗,理赔报销时,因理算金额不足1万元免赔额,实际赔付金额为0元,客户对此表示不理解。
小编课堂:
免赔额是指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的,虽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但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
像市场上常见的医疗险,保险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有不同额度的免赔额。也就是说,在保险公司赔付前,客户需先自行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超出免赔额的部分,保险公司才会按照合同约定报销。
疑惑解答: 王某的医疗险为何零赔付?原因在于理算金额未达免赔额门槛。了解它,让您的理赔预期更合理。
四、等待期,耐心守候的“考验期”
2022年5月12日,滕某为家人投保了1份医疗保险,2022年5月13日生效,后被保人于2022年6月3日因“重症肺炎、II型呼吸衰竭”住院治疗,理赔时,保险公司因出险时间在等待期内而拒赔,滕某对此表示不理解。
小编课堂:
等待期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公司将对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
一般情况下,保险产品都设有一定时间的等待期,如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意外险没有等待期。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了解等待期长短,合理规划保障时间,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责任免除,明明白白的“不赔清单”
2024年2月,金某为本人投保了1份意外保险,后于2024年6月驾驶车辆行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理赔时,经保险公司审核,发现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写明金某为无证驾驶,本次出险属于条款约定责任免除,保险公司拒赔。
小编课堂:
责任免除又叫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范围或种类。
金融消费者在投保时,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自己投保的险种都包括对哪些事故的赔偿,哪些是除外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在发生事故之后,清楚到底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让保障无死角。
保险,是风险来临时的坚强后盾。但“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掌握这些理赔关键词,让您的保险之路更加清晰、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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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宣月】理赔中的名词释义
2025-05-17
【权益守护】金融产品信息一键可查,守护您的财富安全更省心!
为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金融产品查询平台”,于2024年10月31日正式面向消费者上线运行,为消费者查询合法金融产品信息提供权威渠道。银行理财、保险、信托、保险资管等产品信息均可一键查询,助您明明白白选产品,安安心心做投资!
金融产品查询平台,3种查询方式,任您选!
1.官网直达
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jrcpcx.cn,输入产品名称或产品行业编码,轻松获取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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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守护】金融产品信息一键可查,守护您的财富安全更省心!
2025-05-01
【风险提示】如何正确购买保险产品
随着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理财意识和避险意识日益提升,保险需求也逐年增强。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种类十分丰富,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成为消费者面临的现实问题。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理性保险意识,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对保险产品适当性提出要求,明确了谁能销售保险产品、如何销售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各自要履行哪些义务,从前端对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源头治理,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人保健康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在在购买保时关注以下要点:
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法规定了投保人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投保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付保险金。
在购买保险过程中,有消费者因担心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将面临增加保费、拒绝承保等,因而故意隐瞒真实健康状况投保。在这种情况下,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消费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或给付,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实践中,因投保人故意瞒报病情或过失忽略形成瞒报事实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为避免纠纷与损失,投保人应当谨慎履约,切勿心存侥幸。
二、审慎阅读合同条款,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保险合同是保全、理赔和给付保险金时最重要的依据,投保人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对投保人、被保险人限制权利、设定义务的条款,重点关注缴费年限、免责事项、现金价值、赔付条件和比例等重要内容,避免选择不适合自己的产品或自身疏忽引发纠纷。
三、及时查询投保信息,确保合同真实有效。
当前保险公司收取保费以转账为主,切忌将保费以现金形式交与任何个人或非正规保险机构代缴。保险公司承保后会下发电子保单或纸质保单,请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或门店核实自己所购买的保单是否承保,核对保单载明投保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四、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树立风险防范观念。
销售保险产品的机构都要取得监管部门许可的牌照,购买前应查询所购买机构是否具备合法销售资质。切忌直接将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交给保险销售人员全权办理投保事宜,无论传统的纸面投保还是新型的电子投保,都应本人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填报信息并签名确认;对于重疾保险、万能型、分红型等保险应认真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提示的关键内容,或者到正规经营场所详细了解保险产品,做到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
供稿:总公司个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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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投保人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或部分险种效力,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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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期后,投保人是否可以中途退保?
2025-03-17
大多数长期人身保险合同会提供分期交纳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其中,首期保险费以后的分期保险费称为续期保险费。
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要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如果未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被保险人不幸在60天的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要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未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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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续期保险费?如果没有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会受影响吗?
2025-02-17
您好,为维护客户权益,保险公司应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服务。
您可以通过“人保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或通过业务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回访,如您不方便进行线上回访,可联系业务人员,我公司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您进行人工电话回访,回访中将与投保人本人核实身份,核对保单信息、确认投保书等材料的签名真实性、确认客户是否了解保险责任等信息、并核对保单联系地址等,希望客户能够配合接受我们的回访服务。
除上述新契约回访服务,各分公司还将根据当地情况开展理赔回访、续期续保回访、孤儿单回访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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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单生效后接到你们的回访电话,是怎么回事?
2025-01-17
为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保健康通过以案说险的方式向消费者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知识,今天推出第八期: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如何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管理,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案例解读
李女士是一位注重个人隐私保护的消费者,她在某银行办理了多项金融业务,包括储蓄账户、信用卡及投资理财等。某日,李女士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该银行客服的电话,对方能准确报出她的姓名、账户余额及部分交易信息,声称她的账户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立即进行验证和修改密码。
警惕性高的李女士立即挂断了电话,并直接通过银行官方渠道进行了核实。银行客服告诉她,近期并没有发现她的账户有任何异常操作,且银行绝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主动要求客户提供敏感信息。
原来,这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李女士的部分个人信息,企图进一步骗取她的账户密码和资金。李女士庆幸自己保持了高度的警惕性,没有上当受骗。
事后,李女士向银行反映了这一情况,并询问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银行方面为她提供了更详细的安全建议,并帮助她设置了更为复杂的账户密码和交易验证方式。
温馨提示:
1.提高警惕,辨别真伪:面对突如其来的电话、短信或邮件,特别是要求提供个人敏感信息的,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易相信。应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2.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要将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随意告知他人或存储在易被泄露的地方。同时,定期更换密码,增加账户安全性。
3.使用安全网络:在进行网上交易或查看个人信息时,确保使用安全的网络环境,避免在公共WiFi等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操作。
4.关注官方信息:关注金融机构的官方渠道(如官网、官方APP、官方客服电话等),及时获取最新的安全提示和防范措施。
5.及时反映问题: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遭遇诈骗等情况,应立即向金融机构反映,并报警处理。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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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小课堂:八项基本权利之信息安全权
2024-09-20
为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保健康通过以案说险的方式向消费者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知识,今天推出第七期:保护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如何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案例解读
张先生是一位外籍华人,因工作原因长期居住在国内。某日,他前往某银行办理一项日常金融业务。尽管张先生的中文水平有限,但在整个服务过程中,银行的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着耐心和尊重,通过翻译软件与他沟通,详细解释业务流程,并确保他完全理解每一步操作。
在办理业务时,张先生注意到银行大厅内设有多种语言的标识和服务指南,以及为特殊需求客户提供的便利设施。这让他深刻感受到,无论国籍、种族或语言能力如何,自己在这里都能得到平等和尊重的对待。
温馨提示:
1.尊重差异,无差别服务:金融机构应认识到每位消费者都是独一无二的,应尊重他们的个体差异,包括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国籍以及身体条件等。在提供服务时,应确保无差别对待,让每位消费者都能感受到尊重和温暖。
2.提供多语言服务:对于可能遇到语言障碍的消费者,金融机构应提供多语言服务,如设置翻译软件、雇佣多语种员工或提供多语言服务指南等,以确保沟通顺畅无阻。
3.关注特殊需求:金融机构应关注并满足特殊需求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如为视障人士提供盲文服务、为听障人士提供手语服务等。同时,也应确保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完善,方便行动不便的消费者进出和使用。
4.培训员工:金融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强调尊重消费者的重要性,并教授如何以专业、礼貌和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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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小课堂:八项基本权利之受尊重权
2024-09-10
为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保健康通过以案说险的方式向消费者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知识,今天推出第六期:保护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如何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案例解读
李阿姨退休后,为了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养老金和理财规划,决定学习一些基础的金融知识。然而,她发现市面上关于金融产品的信息纷繁复杂,自己很难分辨哪些是真正适合自己的。幸运的是,李阿姨所在社区与人保健康合作举办了一系列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在活动中,李阿姨不仅学习了如何识别正规金融机构、理解金融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等基础知识,还通过模拟投资、案例分析等互动环节加深了对保险、基金、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她学会了如何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理财目标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
通过这一系列活动,李阿姨的金融素养得到了显著提升,她不再盲目跟风投资,而是能够理性地做出自己的金融决策。
温馨提示:
1.自主学习:金融知识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武器。消费者应主动学习金融基础知识,了解不同金融产品的特点和风险,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教育活动:积极参加金融机构或相关部门组织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通过专业讲解、互动体验等方式加深对金融产品的理解和认知。
3.选择信息来源: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消费者应谨慎选择信息来源,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建议多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发布的金融信息。
4.投资:在了解金融产品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理财目标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切勿盲目跟风或听信他人非专业建议。
5.警惕:在参与金融活动时,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避免泄露给不法分子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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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小课堂:八项基本权利之受教育权
2024-08-26